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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思路
发布日期:2007-3-6 作者:

 

  一、创建以政府为主导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多元投入机制。这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证。开展新农村建设,其实也是城乡利益格局的再调整、再分配。市及区县(县级市)必须尽快转变观念,调整城乡财政分配格局,建立惠及城乡的公共财政体制,建立城乡利益的协调、分配机制,以减少城乡、地区、工农矛盾。当前,重点是深化财政支出结构改革,加大财政支农力度,扩大各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专家建议:各级财政要设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放,要按照存量适当调整,增量重点倾斜原则,不断增加投入扶持新农村建设。 “十一五”期间,要根据财政增收幅度提高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市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从城乡统筹理念出发,从部门预算经费中安排30-50%的比例用于农村。要加快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引导各级金融机构加大信贷资金投放力度,扩大农业保险业务,支持新农村建设。

  二、开拓农民增收的新途径,创建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这是新农村建设成功的前提和基础。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基础上,要全力加快农村经济的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狠抓农村特色经济、园区经济、劳务经济,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实现强镇富民。同时,开拓农民增收的新途径。要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等现代农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流通业和现代服务业,提高农业综合效益,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增加农民生产性收入;加强农民培训,提高劳动技能,组织劳动力转移,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培训与转移就业激励机制,扩大农民非农就业门路,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立足与地水利、电力、矿产,林木和厂房等资源,以发包、承包、租赁、出租等多种形式组织集体收入,弥补公共开支,增加农民福利性收入,促进农民增收持续增长。

  三、创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治理机制和精神文明建设机制。建立和健全农村政治、经济组织,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上级政府要充分尊重村级组织的自治权限,切实转变职能,少干预村级事务,支持村民自治,多做服务工作。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健全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要大力弘扬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激发农民群众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传统美德,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深入开展广州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农村政策教育,开展和谐家庭、和谐村组、和谐乡镇创建活动。加强科普宣传,引导农民崇尚科学,移风易俗,破除陋习,树立先进的思想观念和良好的道德风尚,提倡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农村形成文明向上的社会风貌。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增强农民法制观念。妥善处理农村社会矛盾,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和黑恶势力,消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建设平安乡村,为农民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切实维护农民的民主权利,扩大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机制和“一事一议”和“村务公开”等制度,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在村设立民事调解组织,建立利益协调、矛盾化解机制,做到小矛盾不出组、-般矛盾不出村,使新农村成为名符其实的和谐新农村。

  四、深化农村各项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城乡一元化的经济体制。要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这是农村稳定、农民富裕的社会制度基础。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对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至关重要。专家建议:“十一五”期间,要加大农村综合改革力度,目标是彻底打破原来城乡二元体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城乡一元化的经济体制。要尽快完成乡镇机构改革、县镇财政管理体制、供销社体制等综合性的改革;积极推进“城中村”经济社、经济联社改制,妥善处理街道、居委会和经济组织的关系,加快将“城中村”的社会管理事务纳入城市范畴,使农民农转居后真正享受到与城区居氏同等的政策待遇;深化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城乡衔接的基本社会保障体制;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拓展担保制度及农业保险,鼓励发展各类信用担保机构或担保基金,建立适合广州市的农业政策性保险机制;搞好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步伐,逐步推行城乡一体化的户籍管理、劳动培训和就业制度,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可靠的体制保障。

  五、改善党对农村的领导,建立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适应的新领导体制。为加强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领导和组织协调,专家建议,成立“广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由市长兼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可设在市农业局。主要负责调查研究、检查督促、典型示范、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等工作,指导各地新农村建设。各区、县级市也要根据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机制,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坚强的组织保障。  各区、县级市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指导本地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活动。市直各部门也要根据自身职责和目标要求.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六、建立市直各部门全新的“城乡统筹工作机制”。要按照城乡统筹的新思维,转变思想,更新观念;要按照城乡一元化的要求,形成新的工作机制和检查监督机制。为此,专家建议:要尽快安排在公务员队伍中开展一场学习运动,认真学习中央及省市委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指示,提高对“城市支持农业,工业反哺农业”等重大意义的认识,树立“三农问题”是重中之重,农村工作人人有份的正确思想,使大家的思想真正统一到“城乡统筹”上来;检查和清理过去的政策措施中违背城乡统筹原则的内容,研究制定新的政策措施,制定各部门、单位将职能延伸到农村、覆盖到基层的工作机制。将新农村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列入考核各级领导干部和部门、单位的硬指标,加强监管。有农村的区、县级市直属机关要参照市直机关的做法。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也要按此精神,建立鼓励和引导参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激励机制,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建设广州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浓厚氛围。

  七、规划是龙头、是旗帜、是方向。这是新农村建设的纲,纲举才能目张。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原则,以及经济节约、突出岭南特色和乡村特色的要求,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加快中心镇、村建设,加紧制定新农村建设规划。要把村庄规划纳入各级政府的工作范畴,安排资金支持编制村庄规划。把广州农村地区划分为“城中村”地区、离城近郊区、远郊平原区、从化增城山区等四类,分类推进,分区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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