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劳动和社保局日前出台《2006年深圳市农民工技能培训补贴方案》。今年100万农民工的培训计划中,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3900万元除15%用于职业介绍外,85%用于解决15.6万人的培训补贴,将主要投入到高新技术企业及钟表、服装等深圳优势传统行业的农民工培训上。剩下85万农民工的培训补贴经费主要来自地方的市、区两级财政。凡是在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参加岗前技能培训者每人可获100元补贴,参加技师及以上培训者,每人则可获800元补贴。
需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根据该方案,凡持有外地(非深圳市)公安局签发的农业户籍身份证,在本市就业的农民工参加技能培训,包括参加企业组织的上岗技能培训,技能提升培训、技能等级培训和培训机构组织的技能培训、专项技能培训以及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技能竞赛,均可享受政府财政支付的技能培训补贴。申请技能培训补贴的农民工,除参加上岗技能培训之外,应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持有深圳市的社会保障号。
84个工种符合补贴标准。《方案》还公布了84个符合补贴标准的工种,包括加工设备操作工、激光加工设备安装维修工、服装设计员、客房服务员、餐厅服务员、磨工、电焊工、冲压模具工、管道工等。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农民工每人只可享受一次政府财政支付的技能培训补贴,参加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应通过组织开展技能培训活动的企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所、技能竞赛主办单位代申请技能培训补贴。
背景资料:深圳市劳动和社保局《深圳市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行动计划(2006~2010)》显示,在未来5年,深圳将组织500万在深就业农民工参加技能提升培训,年均培训100万;并确保培训后获得结业证书或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比率达到90%以上,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比率达到80%以上,提高收入的比率达到60%以上。补贴培训对象为在深就业的农民工,培训主体以企业为主,培训经费政府、企业、个人三者共同负担。政府补贴的培训模式有三种:一是企业为主体开展培训,企业制定本企业在职农民工技能培训计划,报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农民工经培训合格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企业可代其申请培训补贴。二是职业院校、培训机构为依托开展培训,农民工自愿到职业院校或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取得合格证或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院校或培训机构可代其申请补贴。职业院校或培训机构培训办学资质需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三是订单培训或定向培训。培训单位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开展农民工定向培训,农民工培训合格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培训单位可代其申请补贴。深圳劳动保障部门还将为农民工提供方便快捷的社会化鉴定服务。对取得高级工以下职业资格证书的农民工给予鉴定费用补贴;对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的,给予考评费用补贴;对参加专项职业能力培训鉴定的农民工给予补贴。企业自行组织特有职业农民工的技能考评,对考评合格者给予补贴。另外还将大力开展农民工技能竞赛。对竞赛合格者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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