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首页 | 单位简介 | 新闻动态 | 走入合肥 | 广州指南 | 服务支援 | 乡友乡情 | 领导信箱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新闻动态    
     新闻动态
 
广东为政协委员覆行职责出台规定
发布日期:2006-9-27 作者:

 

    广东省政协25日常委会上讨论的《关于规范省政协委员参加会议活动的规定(草案)》中明确规定,要切实加强委员队伍建设,解决部分委员存在的责任意识不强、参加会议活动积极性不高的问题,为委员履行职责提供必要支持。《规定》要求每位委员一届内至少参加一次政协组织的集中学习或培训活动,每年至少参加一次视察或调研、考察等活动。每位委员每年至少提交一件提案,提出一条有质量的建议,反映一条有价值的信息。委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全体会议,应及时办理请假手续。委员两次未请假全程缺席全体会议的,由常委会议作出决定,撤销其委员资格;常委四次未请假全程缺席常委会议的,撤销其常委资格。

 


新闻动态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合肥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主办 版权所有©
合肥永信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创意制作&技术支持  ICP备案编号:皖ICP备05001904号
cms 内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