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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试行出租屋托管
发布日期:2006-12-27 作者:

 

    为了探索对出租屋的有效管理方式,经东莞市政府同意,广东省华侨物业发展公司东莞分公司推出了出租屋“出租委托物业公司代管”新模式。目前,华侨公司已经选定6个居民村(小区),正在筹备尝试全新出租屋管理模式的实施工作。

    服务“出租屋托管”是指业主把出租屋交给物业公司管理,由物业公司为出租人及承租人提供一站式、多元化服务。新的管理模式预期达到以下效果,对于业主:代理业主出租、续租房屋,代缴多种费用、代办各类业主需要办理的证件等服务内容。对于租住人员,可以免费介绍就业、优化就医、子女入学、购买保险,免费代办暂住证等各种租住人员所需证件。对于政府,可以配合收集租住人员信息,简化政府管理目标、减少政府管理投入等。

    华侨物业公司将在不同类型出租屋的小区,建立托管站,小区内设立保安、代办、服务等部门,然后再总结不同类型出租屋小区的具体管理办法。初步的标准是:建立每150间出租屋配备2名保安、每1名业主配备一名专门服务工作人员的保安巡查体系,建立租住人口电子档案,达到外来人口信息数据化的要求;建立一套大管家式的服务体系,能够配合政府各部门工作,替业主代理业主与政府之间以及业主与租住人员之间的各种经济往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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